长春高新:拟回购3亿元-5亿元公司股份
长春高新公告,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,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(A 股)股票,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。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(含)、不超过5亿元(含),回购价格不超过160元/股。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%,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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