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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门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

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(记者吴雨、李延霞)记者3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,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,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。根据通知,自用传统动力汽车、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,从原先的80%、85%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。

为推动汽车以旧换新,支持促进汽车消费,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》,优化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,加大汽车以旧换新场景金融支持。

通知明确,自用传统动力汽车、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;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%,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%;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%。

业内人士介绍,按照此前文件规定,自用传统动力汽车、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分别为80%、85%,此次通知将这一比例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,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达到100%,即按所购汽车价格全额发放。商用传统动力汽车、商用新能源汽车、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较此前保持不变。

通知还提出,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、二手车、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,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,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。

记者了解到,下一步,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落实通知要求,加大金融支持力度,更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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